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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1999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的通知

冀国税函[2000]46号颁布时间:2000-02-16

     2000年2月16日 冀国税函[2000]46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1999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的通知》 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情况,补充如下内容,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有关报表的填报,仍使用《CRPG》报表软件,所有报表放在广域网服务 器/省局下传退税处/CRPG里,请及时下载。   二、各市国家税务局应于清算工作结束后十五日内(4月15日前)将书面报告 和附表1-3、10报送省局。书面报告中要详细说明清算中发现的问题、并要有具体 的数字:   三、清算工作结束后,我们将按照去年的办法对各市的清算工作进行考核评比, 并将评比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1999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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