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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冀国税所发[1998]3号颁布时间:1998-07-02

     1998年7月2日 冀国税所发[1998]3号    各市园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1998]26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铁路机车车辆工业总公司及所属企业1998年度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 [1994]066号文件规定由总公司集中缴纳企业所得税。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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