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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局系统行政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冀国税发[2001]102号颁布时间:2001-06-07

     2001年6月7日 冀国税发[2001]102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国家税务局系统行政性收费纳入预算管 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47号)转发给你们,请尽快组织落实。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国家税务局系统行政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有关 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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