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冀国税函[2001]264号颁布时间:2001-08-03
2001年8月3日 冀国税函[2001]264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全省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会议结束后,各单位按照省局确定的指导思想和工
作部署,认真研究制定年内整顿的重点和中长期工作目标,着手开展各项专项检查,
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6月下旬,结合贯彻全省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会议精神,省局转发了《国家
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商贸企业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等问题的通知》(冀国税发
[2001]107号),对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市国税局
领导高度重视,按照省局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深入贯彻。邯郸市国税局
领导重视,行动迅速,及时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上级精神,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顿的
10项重点内容,采取长远目标和近期安排相结合的方法,连续搞3年,通过治理整
顿,使邯郸市的税收秩序得到根本好转。他们通过整顿,抓出了邯郸县等几起虚开大
案,取得了明显成果。为及时掌握整顿工作进展情况,根据总局每月上报2次情况和
报表的要求,省局规定每月13日和27日为上报时间。从7月份2次上报的情况看,
石家庄、张家口、秦皇岛、邯郸等市国税局做到了按时上报,且报告质量较高。有个
别单位未按时上报,还有的报送的报告质量不高或报送的报表口径不一致、数字不完
整,影响了省局汇总情况和向总局报告。从一个月来的情况看,全省专项检查工作进
展很不平衡,有的进展较快,并且已经取得一定成效;有的行动迟缓,至今没有取得
明显效果;也有的还没有结合本地实际确定检查重点和工作目标,重点不突出;还有
的迟迟未将省局文件转发下去。
针对存在问题,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自觉性
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是整顿和规范经济秩序的一项重
要内容,不仅有着重大的经济意义,而且有着深远的政治意义。各级国税局一定要高
度重视,加强领导,提高对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要实行整顿和
规范税收秩序局长负责制,“一把手”负全责。同时抓好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使专
项检查工作不断深入,快见成效。要把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当作一项长期性、经常性
的工作,贯穿于长期的税收工作实际中。在谋划工作时,既要有近期的具体部署,更
要有长远的规划安排,每年都要确定整顿的重点。
二、以查处大案要案为突破口,认真搞好各项专项检查
各级务必高度重视商贸企业增值税专项检查工作,要按照郜更顺局长7月30日
在全省国税系统金税工程汇报会上的讲话要求,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将所有的商贸
企业全部纳入检查范围检查一遍,对发现有问题的企业,要查深、查透、一查到底。
除继续按照原规定范围进行重点检查外,对开具大面额专用发票而取得连号手工专用
发票或海关缴款书作抵扣联的商贸企业,也要进行重点检查。要确保检查范围,确保
工作不留死角,确保高质量按期完成任务。
自开展整顿工作以来,我省破获了邯郸县华兴物资有限公司等4户企业和深圳市
国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涿州分公司利用防伪税控系统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重大案件。
总局已将这两起大案列为督办案件,涉案地国税局要采取强有力措施,在积极配
合公安机关工作的同时,搞好案件的协查和税款追缴工作。各级在整顿工作中,要以
查处大案要案为突破口,查处几起在当地震慑性强、影响力大的案件,加大处罚力度,
凡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
三、重视并搞好信息反馈工作
根据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把上报整顿工作情况每月2次改为每月1次的通知,
省局将各市报告的时间也相应调整为每月25日上报1次情况和报表(包括《全国商
贸企业税收专项检查汇总表》冀国税发[2001]107号文件附件1)。并要求:
(一)报告内容要详实、具体。前两次报告中,有的单位情况报告寥寥数行,既无内
容,也无措施,更无结果。今后报告内容要包括各项检查的组织情况、采取的措施、
投入的人力、检查的范围、区间和进度、发现的问题、取得的成效;(二)报表数据
要完整、严谨。报表是各项检查成果的具体体现,上次报表个别单位有许多缺项。今
后报表应填写完整、保持连续性,并做到数字准确、真实、逻辑性强;(三)上报情
况和报表均通过省局FTP广域网传输(\各市上传\稽查局\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
各市要切实重视信息反馈工作,严格遵守上报时限,及时反馈情况。检查中发现的重
大问题和案件要随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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