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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协查信息管理系统安装节点变更制度》的通知

冀国税函[2001]373号颁布时间:2001-11-16

     2001年11月16日 冀国税函[2001]373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为加强对金税工程协查信息管理系统的管理,确保金税工程的运行,总局制订了 《协查信息管理系统安装节点变更制度》,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协查信息管理系统安装节点变更制度》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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