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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加油机安装税控装置防爆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冀国税发[2001]5号颁布时间:2001-01-05

     2001年1月5日 冀国税发[2001]5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加油机安装税控装置防爆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国税发明电[2000]57号)转发给你们,请给合省局要求一并贯彻执行。税 控装置安装初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税务总局为确保加油机税控装置记录的 数据准确、安全、可靠,向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提出了现场安装注意事项及明确要求。 请各级国税局会同技术监督部门结合下列现场安装要求尽快对已安装的税控装置进行 一次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装要求的要采取一切积极措施立即纠正,安全隐患不能排 除的责令其安装人员将加油机与税控装置脱机,消除安全隐患。   税控装置现场安装要求:   一、切断加油机电源;   二、安装时要防静电操作,不得使用电钻、钢(铁)制工具,现场不得进行焊接; 电源线(包括机器内部的连线)要采用护套线或金属管等硬连接方式;   三、信号转换装置应符合防爆要求,接点要有绝缘护套;   四、加油机内用隔爆型电气设备,如电动机、接线盒、接触器盒、电磁阀、电源 控制盒等及电缆进出线应保证电缆或钢管布线的橡胶密封圈压紧和密封;   五、拆装的隔爆型电气设备和隔爆面应涂防锈油或润滑脂,并且所有外壳紧固螺 钉拧紧,防止损伤隔爆面;   六、接地线连接应正确可靠;   七、接通电源使燃油加油机和税控装置正常工作;   八、分别切断税控装置电源和信号通道线,观察燃油加油机电机是否停转,不能 停转的判此税控装置为不合格产品;   九、对税控装置进行调试,保证税控装置显示和燃油加油机显示的一致。具体要 求见《燃油加油机税控装置讲师技术规范》(JJG1056-1998)。经多次 调试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要重新更换;   十、达到一致性要求后,对其脉冲系数的可调部分采取措施,以保证其税控装置 的脉冲系数不可再调整。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加油机安装税控装置防爆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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