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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强化查帐征收工作的通知

冀国税征发[1997]4号颁布时间:1997-06-18

     1997年6月18日 冀国税征发[1997]4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转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国务院批转的加强个体私 营经济税收征管强化查帐征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税发[1997]83号)转发 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及时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联系,达成共识,求得支 持,共同做好个体私营业户的建帐工作。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国务院批转的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强化查帐征收 工作意见的通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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