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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黎巴嫩共和国政府民用航空运输协定》的通知

冀国税外发[1998]33号颁布时间:1998-09-10

     1998年9月10日 冀国税外发[1998]33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黎巴嫩共和国政府民用航 空运输协定〉的通知》(国税函[1998]47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黎巴嫩共和国政府民用航空运 输协定》的通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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