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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控制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范围的通知》的通知

冀国税发[2000]92号颁布时间:2000-05-30

     2000年5月30日 冀国税发[2000]92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控制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范 围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发[2000]7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控制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范围 的通知》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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