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个体私营建帐及征订有关会计帐簿会计凭证等事宜的通知
冀国税征发[1998]1号颁布时间:1998-01-09
1998年1月9日 冀国税征发[1998]1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务院《批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强化查帐征收
工作意见通知》(国发[1997]12号)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7]53
号、101号以及冀政函发[1997]44号文件精神和《河北省建帐监督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经与省物价局协商,现就我省个体私营业户建帐以及与之相关的会
计帐簿、会计凭证的征订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帐范围。各地要按照省政府规定的建帐范围统一建帐,即私营企业、个体
租赁承包经营的企业要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全部建立复式帐,其它达到建帐标准
的个体工商户建立简易帐,对没有达到建帐标准的个体业户,税务机关要严格管理,
并按照省局《建帐管理实施办法》、《定期定额管理办法》以及《税收征管法》的有
关规定,建立进销存登记(粘贴)簿,如实记载生产经营情况。进一步培养个体业户
的建帐意识,创造条件逐步实现个体业户全面建帐。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对个体私营
业户建帐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建帐或建假帐的,要按照《税收征管法》的有
关规定处理。
二、会计帐簿、会计凭证的具体品种、格式、单价详见附件(征订单)。各级税
务机关要积极组织征订。印刷厂送货到市,卸车之前的运杂费由厂家负担,单价为最
终销售价格,不准加价或变相加价。
三、货款结算。会计帐簿的收款单位为河北省国家税务局税票印刷厂,具体结算
事宜,再另行通知。
附件:会计帐簿、会计凭证征订单
会计凭证、账簿、表证单书征订单
一、会计帐簿、会计凭证类 表一
品 名 规 格 单价 元 订购数量
总分类帐 16开100页活页 10
明 细 帐 16开100页活页 10
固定资产明细帐 16开100页活页 10
三栏式明细帐 16开100页活页 10
低值易耗品明细帐 16开100页活页 10
数量单价明细帐 16开100页活页 10
应缴税金(增值税)明细帐 16开100页活页 10
保 管 帐 16开100页活页 10
经营收入帐 16开100页活页 10
商品(材料)购进帐 16开100页活页 10
经营费用帐 16开100页活页 10
现金日记帐 16开100页订本 12
银行存款日记帐 16开100页订本 12
进销存登记(粘贴)簿 32开100页订本 7
记帐凭证 10.5×2150页 2
简易记帐凭证 10.5×2150页 2
转帐凭证 10.5×2150页 2
收款凭证 10.5×2150页 2
付款凭证 10.5×2150页 2
纳税资料簿(定期定额户) 16开70页订本 2
二、表单类 表二
品 名 规 格 单价 元
盘点表 16开50页 4
进货报验单 16开50页 4
销货日报单 16开50页 4
个体工商户利润表 16开50页 4
纳税申报表 16开50页 4
停(歇)申请表 16开50页 4
会计凭证封皮、封底 10.5×2150页 4
损 益 表 16开50页 4.5
资产负债表 8开50页 7
建帐审批表 16开50页 4
核调定额通知书 16开50页 4
典型调查表 16开50页 4
代理建帐审批表 16开50页 4
建帐户登记底册 16开50页 4
三、其它所需帐簿、凭证的报价请参照财政厅制定的单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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