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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中国听力医学发展基金会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冀国税函[2001]192号颁布时间:2001-06-22

     2001年6月22日 冀国税函[2001]192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中国听力医学发展基金会捐赠税前问题的通 知》(国税函[2001]35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中国听力医学发展基金会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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