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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曾宪梓教育基金会教师奖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冀税二发[1994]48号颁布时间:1994-07-14

     1994年7月14日 冀税二发[1994]48号   各市、地区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发(1994)376号《关于曾宪梓教育基金会教师 奖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函》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曾宪梓教育基金会教师奖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函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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