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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税务局、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航单位收取的机场管理建设费、旅游发展基金应按税法规定征收营业税的通知的通知

冀地税发[1995]43号颁布时间:1995-05-08

     1995年5月8日 冀地税发[1995]43号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5]5号文《关于民航单位收取的机 场管理建设费、旅游发展基金应按税法规定征收营业税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 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航单位收取的机场管理建设费、旅游发展基金应    按税法规定征收营业税的通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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