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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养猪专业户标准问题的通知

冀地税函[2000]189号颁布时间:2000-11-15

     2000年11月15日 冀地税函[2000]189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省局转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猪 生产流通过程中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冀地税发[1999]111号)中应明确的 养猪专业户标准问题通知如下:   各市地方税务局可根据业户的经营场地,出栏头数等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 的界定标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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