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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会计检查中查出的欠税进行帐务处理的通知

冀地税函[2000]116号颁布时间:2000-07-13

     2000年7月13日 冀地税函[2000]116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省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会计检查中查出的欠税进行帐务处理的通知》 (国税办发[2000]3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会计检查中查出的欠税进行帐务处理的通知》(20 00年6月26日 国税办发[2000]35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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