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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品混凝土实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冀国税发[2000]43号颁布时间:2000-03-17

     2000年3月17日 冀国税发[2000]43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品混凝土实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 税发[2000]37)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品混凝土实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2000 年2月25日 国税发[2000]37)(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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