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内远洋运输企业将船舶租给境外单位使用缴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冀地税函[1996]160号颁布时间:1996-09-16
一九九六年九月十六日 冀地税函[1996]160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内远洋运输企业将船舶租给境外单位使用缴纳营
业税问题的通知》(即国税发[1996]12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
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内远洋运输企业
将船舶租给境外单位使用缴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一九九六年七月二十三日 国税发[1996]126号
(正文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