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方税务局等转发国家税务总局等《关于外国企业担保费所得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冀财税字[1998]第12号颁布时间:1998-03-23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河北省地方
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
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担保费所得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1998年3月23日 冀财税字[1998]第12号
各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担保费所得
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1号文)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
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担保费所得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1998年2月25日 财税字[1998]1号
(正文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