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监狱、劳教企业继续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通知》
冀财税字[1997]第6号颁布时间:1997-02-21
1997年2月21日 冀财税字[1997]第6号
各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6)64号《关于对监狱、劳教企业继
续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
贯彻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监狱、劳教企业继续免征城
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通知
1996年7月10日 财税字[1996]64号
(正文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