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冀财税字[1997]第4号颁布时间:1997-01-24
1997年1月24日 冀财税字[1997]第4号
各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6)84号文,《关于出口货物征收城
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征收城市
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有关问题的通知
1996年12月27日 财税字[1996]84号
(正文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