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副食品的企业和饲料加工企业征免企业所得税的通知》的通知
冀财税字[1997]第027号颁布时间:1997-04-11
1997年4月11日 冀财税字[1997]第027号
各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省地税直属征收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副食品的企业和饲料加工企业征免企
业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7]3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副食品的企业
和饲料加工企业征免企业所得税的通知
1997年3月18日 财税字[1997]30号
(正文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