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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副食品的企业和饲料加工企业征免企业所得税的通知》的通知

冀财税字[1997]第027号颁布时间:1997-04-11

     1997年4月11日 冀财税字[1997]第027号 各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省地税直属征收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副食品的企业和饲料加工企业征免企 业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7]3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副食品的企业      和饲料加工企业征免企业所得税的通知      1997年3月18日 财税字[1997]30号           (正文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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