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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保险公司开办个人投资分红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的通知

冀财税字[1997]第5号颁布时间:1997-01-13

        1997年1月13日 冀财税字[1997]第5号 各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6)102号文件《关于对保险公司开 办个人投资分红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 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保险公司开办个人投资分红保险         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1996年12月24日 财税字[1996]102号              (正文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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