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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我市客运出租单车定期定额征税表的通知

地税二[2000]31号颁布时间:2000-09-11

各地方税务分局:
  最近,我市客运出租汽车的租价进行了调整。根据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客运出租
汽车租价的通知》(津价费[2000]458号)规定的租价标准,我们对原市地
方税务局下发的《关于我市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地税二
[1999]7号)的附件《客运出租单车定期定额征税表》进行了重新修订。现将
修订后的《客运出租单车定期定额征税表》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市地方税务局
地税二[1999]7号文件的附件〈客运出租单车定期定额征税表〉同时废止。

附件:客运出租单车定期定额征税表

车型类别   小轿车    大发    旅行车      大客车
              类车 10人座 16人座  32-39  40人
                          人座  座以上
每公里   1.80-  1.50  1.30  1.40  1.60   3.20  3.80
租价元   2.00  -1.70

月税 一车 288   240  208  304   344   416   440
额  一人 
   一车 403   336  291  426   482   ※    ※
   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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