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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光华科技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津国税所[2001]68号颁布时间:2001-03-26

     2001年3月26日 津国税所[2001]68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光华科技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16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光华科技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问 题的通知(2001年3月27日 国税函[2001]164号)(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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