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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家开发银行分行营业帐簿和贷款合同印花税缴纳方式的通知》的通知

地税地[2000]4号颁布时间:2001-01-03

     2001年1月3日 地税地[2000]4号 各地方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家开发银行分行营业帐簿和贷款合同印花税缴纳 方式的通知>>(国税函[2000]106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家开发银行分行营业帐簿和贷款合同印花税缴纳方式 的通知>>(国税函[2000]1060号)(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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