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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财税政[1996]3号颁布时间:1996-08-14

     1996年8月14日 财税政[1996]3号 各区县财政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6]1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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