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北京市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京财税〔2015〕37号颁布时间:2015-03-13
东城区、朝阳区、房山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改制上市资产评估增值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4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一篇: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
下一篇: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的通知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