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北京市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等十一部委关于印发《家电下乡操作细则》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发[2009]102号颁布时间:2009-05-19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财政部等十一部委《关于印发〈家电下乡操作细则》的通知》(财建[2009]15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各局应积极配合当地政府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2009年5月19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