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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国税[2000]078号颁布时间:2000-04-14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油气田企业增值税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字[2000]32号)转发给你们,请有关区、县局注意了解文件中所涉及企业的经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市局反映。 请依照执行。 200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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