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为切实提高为涉奥重点纳税人税务服务的工作效率与水平,扎实做好涉奥重点纳税人快速服务通道运行工作,现将《涉及第29届奥运会重点纳税人名单(第四批)》下发给你们,有关工作要求请按照《
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奥运税务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京地税奥〔2004〕429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立涉及第29届奥运会重点纳税人联系服务制度的通知》(京地税奥〔2005〕383号) 和《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涉奥重点纳税人快速服务通道联系人名单的通知》(京地税奥〔2006〕29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一并执行。
市局将根据奥运筹办及建设进程及时公布新的涉奥重点纳税人名单。
二○○七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