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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三批不在试点地区的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名单的通知

京财税[2008]353号颁布时间:2008-03-26

各区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三批不在试点地区的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名单的通知》(财税[2008]2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0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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