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地税票[2007]273号颁布时间:2007-07-09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控收款机管理系统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5]12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发票管理工作的实际,现将《发票核定、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程序》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1.税控收款机用户注册登记及最高开票限额审批表(略)
2.纳税人申请领购非国标税控发票审批表(略)
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实地核查表(略)
4.提交申请材料清单(略)
5.行政审批项目受理通知书(略)
6.行政审批项目补充有关材料通知书(略)
7.行政审批项目中止审批通知书(略)
8.行政审批项目不予批准通知书(略)
9.行政审批项目文书送达回证(略)
10.行政审批项目流程表(略)
11.变更发票核定、最高开票限额申请书(略)
12.注销行政审批项目通知书(略)
13.行政审批文书填写说明(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