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市地税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税收减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通地税征[2006]124号颁布时间:2006-06-28
各科(室)、所:
现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税收减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地税征[2006]28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依照执行。
一、各税务所要组织好本所人员,认真学习市局文件精神,积极采取措施做好宣传、辅导工作。
二、各税政科应按照职责就主管税种上年度减免税情况进行总结,总结报告上报市局主管业务处室,同时抄送本局征管科,征管科汇总各科总结报告后于每年5月底前将上年工作情况总结报市局征管处。
三、本文件自2006年7月1日起执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的流程和时限对各环节进行操作,及时记录台账报送各类报表。要确保准确使用各类文书并及时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