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建住[2006]267号颁布时间:2006-05-23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居民住房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同意,2006年,我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不变,即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普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2006年不同级别土地上的普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见附件,七至十级土地上普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按六级执行。本期不同级别土地上普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依据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2005年新建普通商品住房预售登记备案数据确定。
附件:北京市2006年不同级别土地上普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
2006年4月3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普通住房△ 交易价格△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4月3日印发
共印80份
北京市2006年不同级别土地上普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
土地级别 平均交易价格(元/建筑平方米)
一级 11454
二级 10592
三级 9289
四级 7749
五级 6047
六、七、八、九、十级 4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