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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等关于公布第二批北京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

京政农发[2006]4号颁布时间:2006-02-20

郊区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按照2005年北京市郊区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北京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2005年开展了北京市第二批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认评工作。
  在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属企业推荐基础上,经专家组评审,北京市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认定,北京东升方圆农业种植开发有限公司等27家企业被认评为第二批北京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本次认评自2005年11月30日起生效,有效期两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扶持农业产业化,就是扶持农业,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的要求,落实政策精神,采取切实措施,支持北京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发展。要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开拓市场、引导基地、加工增值、科技创新、标准化生产等方面的带动作用,形成政府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企业带动基地、基地连结农户的产业化运行机制,加快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步伐。按照《北京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对北京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运行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建立竞争和淘汰机制,做到可进可出。对于监测不合格的企业,取消其北京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资格。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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