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区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按照2005年北京市郊区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北京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2005年开展了北京市第二批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认评工作。
在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属企业推荐基础上,经专家组评审,北京市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认定,北京东升方圆农业种植开发有限公司等27家企业被认评为第二批北京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本次认评自2005年11月30日起生效,有效期两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扶持农业产业化,就是扶持农业,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的要求,落实政策精神,采取切实措施,支持北京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发展。要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开拓市场、引导基地、加工增值、科技创新、标准化生产等方面的带动作用,形成政府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企业带动基地、基地连结农户的产业化运行机制,加快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步伐。按照《
北京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对北京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运行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建立竞争和淘汰机制,做到可进可出。对于监测不合格的企业,取消其北京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资格。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