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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印发《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发[2005]360号颁布时间:2005-12-27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印发〈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高技[2005]2136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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