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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执行加工出口专用钢材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发[2005]190号颁布时间:2005-07-04

     2005年7月4日 京国税发[2005]190号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执行加工出口专用钢材有关税收政策的通 知》(财税[2005]10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执行加工出口专用钢材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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