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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函[2005]121号颁布时间:2005-03-24

     2005年3月24日 京国税函[2005]121号 朝阳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通 知》(财税[2005]34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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