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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及国家直属储备糖库和肉冷库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函[2004]485号颁布时间:2004-06-17

     2004年6月17日 京国税函[2004]485号 西城、大兴、房山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及国家直属储备糖库和 肉冷库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75号)转发给你局,请依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及国家直属储备糖库和肉 冷库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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