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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国家税务局2005年税收工作要点》的通知

京国税发[2005]32号颁布时间:2005-01-31

     2005年1月31日 京国税发[2005]32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北京市国家税务局2005年税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执行中的问题与建议,请及时向市局反馈。 附件:北京市国家税务局2005年税收工作要点   2005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宏观调控成果、保持经济社会良好发展 态势,全面完成“十五”计划的重要一年;也是首都加快改革发展、实现“新北京、 新奥运”战略构想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首都国税工作意义重大。2005年,北京 国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 学发展观,按照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切实推进 依法治税,切实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切实提升现代化管理水平,切实加强队伍建设, 确保税收收入稳定增长,充分发挥税收调节作用,为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 贡献。   一、确保税收收入稳定增长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下达我局各项税收计划增长系数以及2004年我局税收实收 情况,我局2005年税收收入计划指标(不含免抵调库)为1181亿元,比上年 实收增长10%,其中国内增值税(不含免抵调)363亿元,比上年实收增长 9.4%。2005年税收收入计划遵循从经济到税收的原则,根据全市及各地区经 济税源发展水平、进一步强化征管、挖掘潜力,经济税收政策调整可能导致的增减因 素,进行测算分配。经市局研究决定,将国家税务总局下达的税收计划(不含免抵调 库)全额向下分配。   各级税务机关特别是各级领导要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认真分析本单位、本地 区税收形势,客观分析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改进和完善组收措施,坚定完成任务的 信心。   (一)全面落实税收计划。各级税务机关要把依法组织收入作为中心工作来抓, 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的原则,努力做好今年的组织收 入工作。全额分配全年税收计划指标,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基层征收单位和各业务主 管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掌握收入计划进度,加强收入计划管理。要认真分析经 济形势,充分估计组织收入的困难,同时挖掘依法组收潜力,积极应对各种不利因素。 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具体研究落实各项组收措施,抓早、抓紧、抓实,把握组 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权。   (二)切实加强税收分析。要加强调研和宏观分析工作,研究分析本市经济与税 收的关系,特别是做好增值税与相关经济指标的关联度分析。要研究分析经济政策调 整对税收收入的影响,研究分析行业发展、企业改组等对税源变化的影响,研究分析 征管、稽查依法组收的空间与工作重点等。通过税收分析,及时发现税收政策执行和 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及时解决。不仅要关注收入总量增减 变化,同时还要对不同地区、同一行业税负水平分别进行横向和纵向比较。要加强税 务系统内部各部门的配合。。要加强税源有效监控,计统、征管、稽查、信息、税政 等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利用所掌握的信息、数据及资料,做好案头分析,提出 建议。要加强税收分析培训、交流,统一规范分析要求,不断提高分析水平。   (三)准确把握收入趋势。不断提高税收月度预测和年度预测水平,进一步完善 收入预测方法,多角度、多层次进行预测,努力提高预测准确度。各业务主管部门要 及时反馈重大税源变化情况和政策调整对税收的影响。各级领导要及时掌握税源情况, 把握税收形势。   (四)加强欠缓税管理。严格按照征管法规定的权限、程序和条件审批缓税,大 力清缴陈欠,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动态监控和遏制新欠,严格滞纳金制度,依法做 好欠税公告工作。   二、切实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   (一)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维护税法的 权威性和严肃性。认真按照法定权限与程序办税,正确履行职责。深入学习和掌握通 用法律法规和各项税收政策法规,不断提高依法治税、依法行政的能力。贯彻税收征 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配套管理办法,切实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学习、 宣传、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确保正确实施各 项税务行政许可,抓好对非许可审批项目的管理,进一步依法简化审批手续。认真开 展贯彻行政许可法情况的自查。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的的清理、汇编工作。执行国家 税务总局《税收执法检查规则》,以涉税文件是否合法、执法程序是否适当、执法行 为是否公正、执法文书是否规范等为重点,深入开展执法检查。结合执法检查,对关 键部位和重点环节加强执法监察。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增强考核的科学性 和准确性,落实税收执法责任追究。加强税务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保护纳税人合法 权益,保障和监督税务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二)完善税收征管体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加强管理、有利服务、讲求效率的 要求,规范内外部机构设置。进一步完善制度,明确责任,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 强征收、管理、稽查各环节之间的衔接,实现三者的有机结合。按照科学化、精细化 管理的要求,修订、整合现有制度,进一步完善税源分析、纳税评估、分类管理、减 免税管理、稽查等制度办法。加强税收管理基础工作,切实做到基本情况清楚、基本 程序规范、基本制度健全、基础数据准确、基础资料完备、基础工作扎实。加强与有 关部门协作,充分利用信息交流与共享资料,为加强管理服务。研究可行有效措施, 推进协税护税工作。   (三)强化税源管理。抓住税源管理这一重点环节,统筹推进各项管理工作,实 现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目标。一是严格执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全面掌握纳税 人的各类登记事项,最大限度地减少漏征漏管户。及时归纳整理分析户籍管理信息, 并通过信息化完善“一户式”存储管理。二是根据经济税源情况和征管力量实行分类 管理,建立重点税源、重点行业、中小企业、专业市场等不同类型的税源分类管理制 度。加强重点税源户管理和对各类纳税异常企业、一般纳税人中的小型商贸企业的税 收控管。三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完善纳税评估制度,不断改进评估方法,规范 评估结果的处理,促进税源控管。探索利用CTAIS数据及其他相关数据信息,实 现纳税评估指标和手段的科学化、操作的标准化。做好重点税源户和各类纳税异常企 业征期后的纳税评估。四是加强税务稽查与税源管理的配合,注重防范与查处相结合, 加强各职能部门协作,提高整体绩效。五是合理配置征管力量,减少管理层次,充实 基层管理一线人员,结合征管实际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切实加强对重点税源户的管 理。   (四)优化纳税服务。不断更新理念,以优化纳税环境和提高税法遵从度为目标, 改进纳税服务。发挥办税服务厅的窗口作用,完善服务规范,改进服务质量考核评价 体系。依法合理简化办税环节,积极推广多种申报、缴款方式,切实方便纳税人。按 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加强和规范涉税公告工作,采用有效形式,做好税收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等的定期公告。加强咨询辅导,帮助纳税人掌握税 法知识,熟悉办税事宜。加强市局和区县分局因特网网站建设,更好地发挥宣传、服 务、交流等作用。进一步落实文明办税“八公开”,推行“阳光作业”,自觉接受广 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研究建立多种服务形式,加强向社会的经常性税收宣传, 搞好第14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强化国税系统内部上下政务信息的交流、沟通。做好 税收调研工作,加强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发挥本市税务学会、注册税务师协会等社 团组织的积极作用。   (五)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抓好涉税违法案件尤其是大要案的查处工作,继续 严厉打击虚开、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可抵扣票,骗取出口退税,利用做假 账、两套账和账外经营等手段偷税的违法活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部署,对钢铁生产 企业、水泥生产企业、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废旧物资经营企业,房地产业和实行“免、 抵、退”税的企业进行税收专项检查。做好涉税案件的举报管理工作,认真开展协查, 建立健全案件的分析、反馈制度,完善管理办法,以查促管。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 办法,坚持案件复查制度,加强对重大税务案件查办情况的监督,提高办案质量和效 率。规范稽查基础工作,加强稽查人员培训,提高稽查队伍素质。   (六)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按照“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整合资源、讲求实效,加强管理、保证安全”的原则和“一体化”要求,稳步推进税 收管理信息化建设。深化CTAIS的数据应用,使其成为税源分析、统计、查询、 管理和纳税评估的工具。做好综合查询及辅助决策的“CTAIS决策支持管理应用 系统”的开发应用。改革数据应用手段,充分利用现有平台,在全市“数据大集中” 的环境下,提升市局、区县分局、税务所三级数据的应用水平。加快整合现有信息系 统资源,实现各个业务系统之间的信息联通,做到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建立健全信息 系统和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做好数据备份,加强数据安全保密工作。完善CTAIS、 “金税工程”及电子报税等系统运行维护体系和应急处理机制,建立健全信息系统运 行维护管理责任制。完成新增加的一般纳税人的防伪税控推行工作。按照国家税务总 局要求,做好增值税防伪税控、稽核系统省级集中实施工作。推进税款缴库改革,努 力促成以税款征收解缴一体化、入库和对帐电子化为特征的电子网络缴库模式,保证 会计核算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降低税收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三、认真落实税制改革和管理措施   (一)认真落实税改措施和税收政策调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部署,做好分步实 施税制改革的准备和各项税收政策的落实。密切关注各项改革措施及政策、管理调整 的实施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继续贯彻出口退税机制改革措施,落实提高 部分信息技术产品退税率,取消电解铝、铁合金等资源性产品出口退税的政策。进一 步地做好增值税转型方案调研与测算。配合国家税务总局做好调整消费税税目、优化 纳税环节的调查研究。做好燃油税开征的准备工作。对内外两套所得税制两法合一继 续进行调研。开展对适应世贸组织规则、资源综合利用、金融创新、事业单位体制改 革、文化体制改革、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商业流通体制改革等税收政策的调查研 究。认真落实国家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和阶段性减免政策。做好广泛深 入的宣传辅导、纳税服务,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办理减免税审批事宜。 加强对减免税的管理,做好政策实施情况、减免税效果等统计评估和信息反馈。   (二)强化流转税管理。按照“以票控税、网络比对、税源监控、综合管理”的 要求,强化增值税的管理。进一步做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规范化 管理。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抵扣凭证的数据传输、比对、核查,加强防伪税控 稽核系统运行管理,完善增值税失控发票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对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 专用发票的管理,防范不法分子利用代开专用发票进行偷骗税活动。按照国家税务总 局要求,实现废旧物资发票和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全面税控和电子采集。认真贯彻 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纳税评估办法。实施纳税辅导期制度,加强对新办商贸企业 的税收管理。完善我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办法和小规模纳税人管理办法。按 照国家税务总局部署,认真做好税控收款机的推广使用工作。研究制定过渡期后车购 税的征管流程,保证车辆购置税征管平稳运行。落实汽油柴油消费税管理办法。   (三)规范所得税管理。按照“管好税基、完善汇缴、加强评估、分类管理”的 方针,以组织收入为中心,政策服务与征管稽查相结合,规范所得税管理。研究制定 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办法,对大型重点税源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其它查帐征收企业、 核定征收企业等分别采取相应的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确定企业 所得税核定征收范围,完善核定征收办法,确保核定征收效果。加强对汇总(合并) 纳税企业的就地监督管理工作,研究加强对房地产企业的管理措施,做好2004年 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进一步强化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和政策 管理,加强对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管理。   (四)推进涉外税收管理。适应WTO后过渡期的形势及要求,加强涉外企业税 源管理及政策研究。建立以申报纳税信息为基础,审核评税、税务审计、国际税收反 避税管理工作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提高跨国税源监管能力。抓好反避税转让定价调查、 案头审计、调整,推进联合税务审计,认真开展避税嫌疑大户全国联查工作。按期完 成情报核查工作,提高税收情报请求的数量和质量。加强对跨国公司和常驻代表机构 的税收管理。完成2004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五)深化个体集贸税收管理。加强对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经营者的 征收管理,提高征管质量和申报率,开展对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经营者的清查,堵 塞征管漏洞,加强税源管理。采用以同地域、同行业、经营面积、就业人数等为指标 的综合核定方法,科学合理地核定个体户定额。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集贸市场税收分 类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集贸市场税收征收管理。   (六)完善出口退税管理。认真落实、严格执行各项出口退税政策及管理措施, 依法审核审批,不断提高依法办理退税效率。加强部门协作,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关 于改革现行出口退税机制的决定,做好对出口退税新机制运行情况的分析。加强出口 退税基础工作,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设,依托新版出口退税软件和口岸电子执法系统, 强化退税管理,防范和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行为。   四、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一)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深入学习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结合税收工 作实际,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依法治税的能力、驾 驭全局的能力、科学管理的能力、带好队伍的能力。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 思想建设、组织建设。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完善竞争上岗制度,加大多渠道、 多形式选用人才的力度,不断改进、完善考察考核办法,把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 众公认的干部选拔进各级领导班子。有计划地组织领导干部进行轮岗交流、挂职锻炼 等,全面培养、提高自身素质水平和领导能力。加强对系统处级领导班子进行考察和 巡视,加大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规范后备干部管理, 做好对后备干部的培养和锻炼。   (二)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北京市委的 统一部署,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 活动。各级国税机关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推动教育活动深 入开展,取得良好成效。要通过教育活动,达到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 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标要求,切实增强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 战斗力。   (三)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建立健全符合国税工作实际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 预防腐败体系,以保证税务干部廉洁从政。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 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以及四 大纪律八项要求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完善并落实各级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和党 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各项制度。落实廉政谈话、巡视检查等制度。强化对行政管理权 和税收执法权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全系统行风建设整体水平。加强信访 与查办案件工作,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应。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 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四)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干部 队伍的综合素质。强化处、科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领导科学的培训,做好任职 培训和骨干培训,有计划地开展全员培训。加强对国家大政方针、税收政策、财务会 计、法律等相关知识的学习。有重点、分层次地做好学历教育,加强国际交流与培训 工作,鼓励干部自愿参加与税收工作相关的社会培训和资格考试。加强对各税种、各 工作环节、各业务部门专业技能的专门培训,努力培养一批专业、专门人才。   (五)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将要召开的全国税务系统思想 政治工作会议精神,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健康、活泼、积极、有益的多种 形式的活动,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焕发激情与活力,为税收事业发展提供强 有力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障。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抓好税务职业道德教育,搞好日 常思想教育。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关心干部、职工的工作、学 习和生活。切实发挥机关党组织、工会、团委的作用,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继续 抓好“青年文明号”评比,积极开展以优质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办税规范化服务活动。 加强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   (六)加强内部行政管理。全面总结“十五”期间北京国税工作的经验与不足, 准确把握首都国税事业发展新阶段、新特点,抓住事关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关键环 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北京市的总体要求,研究提出“十一五”时期工作思路与目 标。适应新形势,全面清理现行工作制度,形成有效、完善的工作制度体系,保证各 项税收工作有序进行。加强督查督办,保证政令畅通、决策落实。严格执行值班和紧 急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做好紧急突发情况的预案及处理。落实信访、保密、安全、保 卫工作责任制,加强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强化后勤管理,保证税收中心工作顺利开 展。树立全员档案意识,做好各种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利用,编写《北京国税志》, 抓紧做好税收文物收集工作,筹建文物档案室。进一步加强公务员管理,做好各项考 核。规范工资收入管理。强化财务收支、固定资产、基本建设、政府采购工作管理, 严肃财经纪律,完善内部审计制度。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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