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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关于核定北京地区第二批出口收汇“自动核销企业”名单的函的通知

京国税函[2004]736号颁布时间:2004-12-09

     2004年12月9日 京国税函[2004]736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关于核定北京地区第二批出口收汇“自动 核销企业”名单的函》(京汇[2004]39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关于核定北京地区第二批出口收汇“自动核销 企业”名单的函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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