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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和税务代理工作的通知

京地税监[2004]486号颁布时间:2004-10-12

     2004年10月12日 京地税监[2004]486号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和税务代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函 [2004]95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按照总局要求,规范税收 执法,加强对税务师事务所的行政监管,促进税务代理事业的健康发展。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和税务代理工作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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