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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发[2004]170号颁布时间:2004-06-23

     2004年6月23日 京国税发[2004]170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通知》(国税 发[2004]6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情况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认真贯 彻执行。   一、加强对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是当前强化增值税管理、堵塞税收漏洞的 重要措施。各局应高度重视,抓紧时间,认真组织,各部门密切配合,做好宣传、辅 导和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确保总局加强代开增值税专 用发票管理工作的各项措施和要求落实到位。   二、自2004年6月1日起,各局负责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换开增值税专用 发票的部门应按月将当月换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逐票填写《代开发票开具清单》,并 形成《代开发票开具清单》电子文档(市局将开发根据CTAIS系统“发票管理-外部管 理-发票代监开-非电脑票”模块采集的数据产生《代开发票开具清单》电子文档的 专用程序,专用程序开发完成后下发各局使用,具体下发时间另行通知)。各局应确 保采集《代开发票开具清单》数据的及时、准确和完整。   三、自2004年7月份纳税申报期(税款所属2004年6月份)开始,我市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使用代开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的,在进行增 值税纳税申报时,除按照有关规定报送增值税纳税申报资料外,增加报送《代开发票 抵扣清单》的纸质资料和电子信息。   鉴于国税发[2004]68号文件下发时间较晚,对一般纳税人在2004年 7月份纳税申报期内未能及时报送《代开发票抵扣清单》电子信息的,可于2004 年7月18日之前将《代开发票抵扣清单》电子信息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 人未按规定报送《代开发票抵扣清单》纸质资料及电子信息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四、《代开发票抵扣清单》由市局统一印制。市局印制完成下发各局后,各局应 及时通知一般纳税人在2004年7月份纳税申报期之前到税务机关领取。   五、纳税人报送《代开发票抵扣清单》电子信息的具体方式按以下原则掌握:   (一)对使用增值税电子申报方式(网上申报或IC卡,下同)的一般纳税人,市 局将统一安排相关软件服务单位对其电子申报软件进行升级。软件升级后,一般纳税 人将可以通过增值税电子申报系统报送《代开发票抵扣清单》的电子信息。具体升级 时间为:   1、对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的一般纳税人,通过网上下载税款所属期为2004年 6月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进行自动升级;   2、对采用IC卡申报方式的一般纳税人,在2004年7月份纳税申报期之前到 税务机关领取纸质《代开发票抵扣清单》的同时进行IC卡升级;   (二)对未使用增值税电子申报方式的一般纳税人,一律采用软盘报送方式报送 《代开发票抵扣清单》的电子信息。《代开发票抵扣清单》的电子信息采集软件,可 从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www.chinatax.gov.cn)或我局的电子报税网站 (http://www.bjtax.gov.cn)免费下载使用。各局应在一般纳税人2004年7月份 纳税申报期之前到税务机关领取纸质《代开发票抵扣清单》的同时对纳税人做好相关 软件下载和使用的辅导。   六、从2004年7月份纳税申报期开始,主管税务机关在受理增值税纳税申报 时应按照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模式的要求并依照国税发[2004]68号文件 第六条的规定进行相关数据审核。在市局尚未统一对增值税纳税申报前端接收系统的 数据审核功能进行调整,实现系统自动审核之前,暂采用人工审核的方式。对经审核 发现问题的,应要求纳税人补报或对相关数据修改后重新申报。   七、关于《代开发票开具清单》和《代开发票抵扣清单》电子信息的采集、汇总 和上报的技术实现要求见《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流程 技术实现方案》(见附件)。   八、各局在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研究解决并报告市局。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通知 附件: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流程技术实现方案   一、《代开发票抵扣清单》采集实现方法   (一)手工申报   自2004年7月份申报期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使用代开 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的,应逐条填写《代开发票抵扣清单》(以下简称《抵扣清单》), 在填写《抵扣清单》纸制资料的同时,还应使用总局下发的“通用税务数据采集软件 (代开发票一般纳税人版 v1.1)”采集代开发票的明细信息,并生成电子信息文件 (XML格式文件)导出到软盘。纳税人申报时必须同时携带《抵扣清单》的纸制资料和 载有《抵扣清单》电子文件的软盘(或其它存储介质)。未单独报送或未按照规定要 求填写《抵扣清单》纸制资料及电子文件的,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主管税务机关窗口在受理申报时,接收到载有《抵扣清单》电子文件的软盘后, 必须先使用数据检查软件对纳税人报送的电子数据进行有效性检查。随后,应参照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 题的通知的通知》中的相关内容对《抵扣清单》纸制资料的数据进行审核。审核时发 现纳税人未按实际情况报送《抵扣清单》或审核结果有误的,应要求其补报或修改相 关数据后重新申报。   审核合格后进入CTAIS系统受理申报,在CTAIS申报成功后,操作人员需要调用新 版传输软件YSCS(20040623)(以下简称YSCS软件, 下载地址请参见“三、相关说明”中 第(七)项内容),将软盘中的《抵扣清单》电子文件(XML格式文件)传输到本分局 FTP服务器的\DKFPBD\目录下。   如果所级前台工作站访问不到分局FTP服务器,则应在所级比照分局方式安装服务 器并建立\DKFPBD\目录,征期过后3个工作日内由所级信息管理员负责将所级服务器 \DKFPBD\目录下的文件拷出传送到分局信息中心,由信息中心导入分局FTP服务器的 \DKFPBD\目录下。   (二)IC卡申报   首先,采用IC卡申报方式的纳税人应根据业务部门要求于2004年6月底前升 级IC卡申报软件,自2004年7月份申报期起,纳税人使用IC卡厂商提供的前端申 报软件采集《抵扣清单》明细信息并写入IC卡,纳税申报时必须携带纸质申报表、IC 卡和《抵扣清单》的纸制资料。   主管税务机关在受理申报时应参照《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 强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中的相关内容,对纸质数据 进行审核。《抵扣清单》的电子数据审核和有效性检查工作将由IC卡受理系统自动完 成。   核对相符,受理IC卡申报,申报成功后,朝阳、海淀、丰台三个分局的《抵扣清 单》电子文件(XML格式文件)自动传输到所级或分局FTP服务器\DKFPBD\目录下。除 朝阳、海淀、丰台外的其他分局《抵扣清单》的电子文件自动传输到市局。   市局信息中心会在征期过后统一生成XML格式的电子文件,征期过后四个工作日内, 由各局信息中心负责到市局专设的FTP服务器(地址:68.16.211.92,用户名:FPBD, 口令:888888)上本局对应的目录下(各局目录命名规则参见“三、相关说明”中第 (八)项内容)取得《抵扣清单》的电子文件(XML格式文件),并存放到分局FTP服 务器的相应目录下。   若核对不符,不能继续进行申报,必须提请纳税人将数据修改正确重新写卡后再 进行申报。若纳税人因特殊原因当期确实无法通过IC卡进行申报的,可以转为手工受 理申报。转为手工受理申报时,税务机关要提请纳税人按照手工申报的方式准备申报 数据。因此,使用IC卡申报的纳税人也应安装总局下发的“通用税务数据采集软件 (代开发票一般纳税人版 v1.1)”留以备用。   网上申报   首先,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的纳税人应于2004年7月份申报前升级软件下载新 增《抵扣清单》,自2004年7月份申报期起,纳税人使用网上申报厂商提供的前 端申报软件采集《抵扣清单》的明细信息。税务局端接收申报时会自动检查并审核相 关电子数据。   核对相符后,申报数据进入CTAIS系统,《抵扣清单》的电子数据自动传输到市局。 市局信息中心在征期过后统一生成XML格式的电子文件。征期过后四个工作日内,由各 局信息中心负责到市局专设的FTP服务器上本局对应的目录下取得《抵扣清单》的电子 文件(XML格式文件),并存放到分局FTP服务器的相应目录下。   若核对不符,不能继续进行申报,网上申报系统会提请纳税人将数据修改正确后 重新申报。若纳税人因特殊原因当期确实无法通过网络进行申报的,可以转为手工受 理申报。转为手工受理申报时,要提请纳税人按手工申报的方式准备申报数据。因此, 使用网上申报的纳税人也应安装总局下发的“通用税务数据采集软件(代开发票一般 纳税人版 v1.1)”留以备用。   二、《代开发票开具清单》采集实现方法   为避免区县分局多次录入《代开发票开具清单》数据,并保证数据与征管系统相 关数据一致,市局将开发专门程序,由代开税务机关(以区县分局为单位)根据 CTAIS系统中的相应模块采集的有关代开数据转换生成《代开发票开具清单》电子文档, 分局应在征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生成上月代开的《代开发票开具清单》电子文档, 并保存到分局FTP服务器\DKFPBD\目录下,使用数据检查软件检查通过后,按照“五、 有关数据汇总、上报要求”中的要求,按时汇总并上报市局。   市局将于近日下发《代开发票开具清单》电子文档转换生成程序,具体下发时间 和地址另见通知。   三、相关说明   (一)各分局应通知纳税人从总局或市局网站(http://www.chinatax.gov.cn或 http://www.bjtax.gov.cn)下载纳税人端《代开发票抵扣清单》采集软件,即“通用 税务数据采集软件(代开发票一般纳税人版 v1.1)”。如纳税人没有条件上因特网, 分局应在大厅提供软件下载或提供软盘安装。IC卡和网上申报的前端采集软件由相应 的厂商对纳税人端进行安装和升级,各分局应予以配合。   (二)各分局对于手工申报报送的软盘一定要采取措施进行杀毒处理,防止病毒 对税务系统的侵袭。   (三)各分局应有一台用于存储《抵扣清单》电子文件的FTP服务器(建议与《增 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 《废旧物资发票开具清单》 和《废旧物资发票抵扣清单》电子文件的存放安排在同一台性能稳定可靠的服务器上), 在FTP 服务器上建立可写的\DKFPBD\目录,并自行设置相应的用户名和密码。   (五)各分局必须保证FTP服务器在上班时间开机,并保证网络畅通,服务器运行 正常。   (六)纳税人当期未使用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的,可不向主管 税务机关报送《抵扣清单》。   (七)请各局信息中心在(http://68.16.16.9/index.jsp)市局内网首页下载中心 下载新版YSCS(20040623)软件,并在7月征期前完成对所有手工申报征收窗口计算机的 软件更新。   (八)FTP服务器上各分局目录除对外分局对应目录名为/999999/外,其它各分局 均以纳税人识别号前6位为目录名,每个局的目录下包含/YSFPBD/、/HGWSPZBD/、 /FJWZBD/、/DKFPBD/四个子目录,分别对应存放运输发票、海关完税凭证、废旧物资 发票和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电子信息文件。   (九)全市手工申报、IC卡申报和网上申报采集的运输发票、海关完税凭证、废 旧物资发票电子文件(XML格式文件)存放方法维持原有方式不变。各分局获取上述电 子文件的具体时间要求和操作方式请严格参照《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运输发票管理流程 技术实施方案》(京国税发[2003]322号)和《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海关完税 凭证抵扣清单和废旧物资发票管理流程技术实现方案》(京国税发[2004]95 号)中相关内容。   (十)本方案从2004年7月征期开始实行。   四、各申报方式的比对操作流程   (一)手工申报方式   纳税人使用总局客户端软件录入《抵扣清单》的明细信息,存入软盘,并填写纸 制清单和申报表—→携带软盘和纸制资料到税务局进行申报—→大厅操作人员接收纸 制申报资料—→使用数据检查软件进行申报数据的有效性检查—→人工审核《抵扣清 单》与附表二的数据是否相符—→相符—→进入CTAIS系统,手工录入申报数据—→ 系统进行认证与报税数据的比对—→相符,申报数据存入CTAIS—→前台受理人员调用 YSCS软件,将软盘上XML格式的《抵扣清单》电子文件传输到分局服务器的\DKFPBD\目 录下。若比对不符,不能受理纳税人申报,同时告知纳税人改正错误后方可受理申报。   (二)IC卡申报方式   纳税人使用IC卡厂商提供的客户端软件录入申报表和《抵扣清单》明细信息—→ 将申报表和《抵扣清单》明细信息及另外三种清单明细信息写入IC卡—→携带IC卡和 纸制资料到税务局进行申报—→大厅操作人员接收纸质申报资料并人工审核《抵扣清 单》与附表二的数据—→相符—→启动IC卡申报系统(税务局端软件)进行一窗式比 对—→比对相符,申报数据写入CTAIS。朝阳、海淀、丰台三个分局的《抵扣清单》 XML格式电子文件,自动保存在分局FTP服务器的\DKFPBD\目录下。其他分局的电子数 据自动传输到市局,在征期过后由市局统一生成电子文件到市局专用FTP服务器相应目 录下。若比对不符,不能受理纳税人申报,同时告知纳税人改正错误重新写卡后方可 受理申报。   (三)网上申报方式   纳税人到税务机关抄报税—→抄税数据导出到临时目录且自动上传市局—→纳税 人录入申报表、《抵扣清单》及另外三种清单明细信息—→上传报表进行网上申报 —→税务局启动网上申报局端接收软件进行一窗式比对—→比对相符,申报数据写入 CTAIS。《抵扣清单》电子数据自动传输到市局,在征期过后由市局统一生成电子文件 到市局专用FTP服务器相应目录下。若比对不符,不能受理纳税人申报,同时通知纳税 人改正错误重新申报,若因特殊原因致使纳税人无法通过网络进行申报的,可以告知 纳税人按手工申报方式到税务局申报。   五、有关数据汇总、上报要求。   各分局信息中心在征期结束后,将当月征期手工方式申报、IC卡方式申报、网上 申报采集的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抵扣清单数据及各局自己生成且经检查软件检查通过的 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开具清单数据导入到汇总系统A版软件进行数据汇总,导出汇总文件 (包括两个数据文件及一个校验文件),于每月18日前将汇总文件通过FTP上传市局进 行汇总。汇总文件存放在市局FTP服务器\四种发票汇总数椐\各局自己的目录下。代开 发票的检查软件和汇总软件请等待总局下发后,各局信息中心再进行安装。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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