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北京市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

京税二[1994]143号颁布时间:1994-03-17

     1994年3月17日 京税二[1994]143号 各区、县分局(区、县税务局)、燕山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直属单位:   现将财政部(94)财法字第3号《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 例实施细则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有关执行中的具体政策问题俟国务院、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局明确规定后,另行通知。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1)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