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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违法案件举报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1998]097号颁布时间:1998-05-28

     1998年5月28日 京国税[1998]097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违法案件举报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 998]53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原《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受理举报税务违 法案件暂行规定》(京国税[1998]052号)与之相抵触的按总局文件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及时向市局报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违法案件举报管理办法》的通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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