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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有关条文解释和执行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外[1998]476号颁布时间:1998-09-28

     1998年9月28日 京国税外[1998]476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的安 排〉有关条文解释和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8]381号)转发给你们, 请依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 有关条文解释和执行问题的通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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