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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化股份公司成品油出口予以退税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函[2001]381号颁布时间:2001-07-16

     2001年7月16日 京国税函[2001]381号 西城区、朝阳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化股份公司成品油出口予以退税的通知》(国税 函[2001]372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化股份公司成品油出口予以退税的通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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