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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将部分市属小型工业企业隶属关系划转到区县管理试点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征[1998]146号颁布时间:1998-03-19

     1998年3月19日 京国税征[1998]146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将部分市属小型工业企业隶属关系划转到 区县管理试点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函[1997]237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 贯彻执行。 附件: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将部分市属小型工业企业隶属关系划转到区县 管理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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