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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执法检查人员可核发短期《税务检查证》的批复的通知

京国税函[2002]104号颁布时间:2002-02-04

     2002年2月4日 京国税函[2002]104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执法检查人员可核发短期〈税务检查证〉的批复》 (国税函[2001]998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各局核发短期〈税务检 查证〉的程序请依照京国税[2001]133号文件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执法检查人员可核发短期《税务检查证》的批复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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