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印发《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税收征管工作岗位职责体系》和《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税收征管业务流程》的通知
京国税发[2003]92号颁布时间:2003-04-22
2003年4月22日 京国税发[2003]92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为配合我市全面推行CTAIS系统,适应信息化支持下专业化管理的征管新机
制的需要,根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CTAIS推广工作方案》中关于机构调整的意
见,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反复论证,制定了《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税收征管工作岗位职
责体系(试行)》(以下简称《岗责体系》),及与之相配套的《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税收征管业务流程》(以下简称《工作流程》),现一并印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
下,请结合本单位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一、该《岗责体系》和《工作流程》是为了推行CTAIS软件需要对涉及使用
CTAIS的岗责和工作流程部分进行了规范,对于金税二期、出口退税等确定不使
用CTAIS的岗责和工作流程暂未涉及。
二、《岗责体系》是对市局CTAIS推广工作方案中关于机构调整的意见的细
化和补充。贯彻落实好《岗责体系》,对全面推行CTAIS,加快信息化建设,推
进征管改革,及建立新机制下的岗位目标责任制管理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
此,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措施,尽快落实到位。各单位在贯彻执行过程
中,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坚持规范统一的原则。各单位在确定基层和内设机构及其主要职能、基本
岗位及主要职责时,要以市局制定的岗责体系和工作流程为基础,规范本单位的岗责
体系和工作流程,以保证全市岗责体系主体框架基本统一。
(二)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由于各单位在机构设置、人员状况、征管任务等方
面情况不尽相同,在具体确定岗位及职责时,要本着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按
照因事设岗、以岗定责、责任到人的要求,采取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等形
式,合理调配征管力量,切实做到各岗位人员责任明晰、工作量饱满,业务相互衔接,
以满足CTAIS顺畅运转的需要。
(三)要对《岗责体系》不断地进行丰富和完善。随着社会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
和信息技术在税收征管工作中的推广应用,征管改革工作中也会不断遇到一些新情况、
新问题,《岗责体系》的内容也应随时加以调整。凡各单位需要对《岗责体系》主体
框架进行调整的,要及时报告市局。
三、根据总局的税收征管业务流程和推行CTAIS的需要,我们还草拟了《工
作流程》。随着修订后的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施行,相关制度、办法会相应发生变
化。受这些不确定因素的影响,目前拟订的流程尚需进一步调整、优化、完善。
附件1:《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税收征管工作岗位职责体系(试行)》(此件已在我局
内网上发布,本通知不再另附)
附件2:《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税收征管业务流程》(此件已在我局内网上发布,本通
知不再另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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